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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选择软件、服务的标准

之前在文章中说过,用户在选择软件和服务的时候,要有自己的判断,但是,这种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呢?当然有,那就是“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同时努力最大化用户的权益”。下面来详细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同时希望更多朋友能参与进来……

总准则:“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同时努力最大化用户的权益”。提供服务的目的总体来说大多数还是以盈利为目的,不可能要求服务商倒贴钱来提供服务。所以,在能满足自身盈利需求的前提下努力最大化用户的利益,实现双赢,则是最为理想的状态。

如何判断自身的盈利是否够呢?“够”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抽象的东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有些人恨不得榨干用户的每一滴油,吃掉所有的市场蛋糕。在此不妨引用李泽楷先生的一句话:“那就是当我与别人合作时,我能拿七分,即使拿八分也不过分,那我只拿六分”。让一分利是永恒的准则,当你可以的时候,不要试图把竞争对手、用户的利益全都榨干,甚至要让一分两分,从长远来看,让出一两分利收获的可能是十倍甚至万倍。

服务的持续性:作为互联网服务来说,网民最看重的就是服务的稳定性。例如电子邮件,每一次变更或者丢失数据都可能造成极大的不便甚至是巨大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永远都要往最坏的情况想,比如,万一我的服务出问题了或者我的一次新措施,客户否受影响,是否有诸多不便,是否能在其他家继续使用原有的数据等等……

服务的透明度:窄一些来说,这个涉及到用户的知情权。客户永远不可能专业到能看清判断每一项服务,大多数还是根据官方的宣传,能否如实告知用户服务状态至关重要。没有人愿意被别人当傻子,没有人愿意被欺骗,尤其是服务提供商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情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流氓。

用户的选择权:用户能自由选择亦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例如,用户粘性在这个时期的国内互联网界已经是一个双面词。当用户被逼着继续使用某一项服务的时候,“用户粘性”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在恰当的时机爆炸。用户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爆发,宣泄出长久以来的不满,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说就是一场巨大的灾难。永远不要仗着市场占有率高,社会关系网强大,客户就没得选择,在死和自由之间尚可选择,何况区区一个互联网服务?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想法,希望各位能积极参加讨论